取消药品加成,大型设备检查费降5%
根据《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,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,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,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0%,政府财政投入补偿15%,医院加强管理控潜增效消化5%予以补偿。
为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,近一年来,市卫计委、市发改委、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经多次研究,并组织遵医附院、遵医院、医院、医院和红花岗区、医院院长进行座谈,听取意见,确定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:取消药品加成(中药饮片除外),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降低5%(共56个具体项目),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床位费、护理费、住院诊查费、手术费和中医服务费等五大项(其中手术费和中医服务费选择各类别中服务人次最多的三个项目)共个具体项目进行补偿。
5大类个项目费用有调整
经过反复多次测算和分析验证,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,确定对以下五大类的费用进行调整。
住院诊查费:由于原市级和县级收费标准一致,所以统一调整为增加3元。
床位费:市级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15元,县级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10元。
护理费:市级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5元,县级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4元。
手术费:市级局部浸润麻醉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13元,阻生牙拔除术、脓肿切开引流术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13元,各部位多头带包扎术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8元,其它45个手术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40元。县级局部浸润麻醉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5元,阻生牙拔除术、脓肿切开引流术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10元,各部位多头带包扎术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5元,其它45个手术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30元。
中医服务费:由于中医服务收费标准跨度较大,市级多数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4.5元,县级多数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3元,部分项目单独进行了调整。
个案验证显示:
费用增减基本相抵
为确保方案可行性,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红花岗区、医院个案验证工作,共抽取9家医院位患者的住院费用进行了价格调整前后的个案验证。
从了解的情况看,价格调整前后相比,药品零加成、大型设备检查费降低5%的总减收费用,与调整床位费、住院诊查费、护理费、手术费、中医药服务费等五项总增加费用,增减基本相抵。位患者中有66人自付费用增加,有82人自付费用降低。符合“群众负担不增加、三大医保能承受、医院发展可持续、财政投入能保障”的要求。
(本文为遵义晚报原创,转载请注明出处)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tzcgg.com/zsczz/651018.html